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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类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限制

[ 发布日期:2016-08-05 点击:10834 来源:洛阳华尔智库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新修订的公司法已经取消了般公司的注册资本要求,中正式踏入“元注册公司”的时代。同时,公司法规定的资本制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法定资本制式微,条文规定更趋向折中资本制。般公司在设立时已经无需事先实缴资本,只需认缴资本即可。但是,也并非所有公司的设立都没有注册资本要求和资本实缴要求,出于某些行业的市场监管需要,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务院决定对某些公司的注册资 本实缴和注册资本限额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我们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部分部门规章的规定,罗列了部分有注册资本限额和注册资本实缴要求的公司类型。因为法律法规的数量十分庞大,加之篇幅所限,未能完罗列所有公司类型。若读者朋友还知道其他类型公司有注册资本限额和资本实缴要求,请发送消息到公众平台补充。
  、证券类公司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为5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法27条)
  2、经营下列任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经营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为5亿元,且为实收资本: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证券法27条)
  3、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限额为1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65条)
  4、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注册资本的限额为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6条)
  二、基金类公司
  5、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收资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7条项)
  6、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实收资本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9条2项)
  7、社保基金托管人应收资本不少于80亿元人民币。(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8条2项)
  三、信托公司
  8、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亿元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信托公司管理办法0条)
  9、期货经纪公司注册资本的限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6条项)
  四、商业银行
  10、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3条)
  11、城市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亿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3条)
  12、农村合作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限额为5千万元,且为实缴资本。(商业银行法3条)
  13、外商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的注册资本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应当是实收资本。(外资银行管理条例8条)
  五、金融租赁、管理公司
  14、金融租赁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1条)
  15、外商投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美元。(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9条项)
  16、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的限额为100亿元,由财政部拨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条例5条)
  六、保险类公司
  17、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法69条)
  18、公司形式的保险公估机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公估机构监管规定9条)
  19、保险经纪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8条)
  20、保险业代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为实收货币资本。(保险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7条)
  21、人寿再保险公司和非人寿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5条)
  22、综合再保险公司的实收货币资本应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再保险公司设立规定5条)
  七、外商投资类公司
  23、外商投资性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美元。(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3条款3项)
  24、公司形式的外商创投企业,股东认缴的资本不低于500万美元。(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规定6条)
  八、文化产业类公司
  25、外商投资电影院应当符合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4条2项)
  26、出版企业注册资本限额为30万元。(出版管理条例1条款4项)
  27、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6条款4项)
  28、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设立外商投资印刷企业暂行规定6条款4项)
  九、建设工程类公司
  29、甲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9条7项)
  30、乙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0条6项)
  31、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5条)
  32、二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5条)
  33、三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5条)
  34、四资质房地产开发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5条)
  35、综合资质标准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7条项)
  36、业甲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7条2项)
  37、业乙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7条2项)
  38、业丙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7条2项)
  39、甲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9条5项)
  40、乙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0条5项)
  41、申请暂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1条)。
  十、典当行
  42、典当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为3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8条)
  43、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限额为5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8条)
  44、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8条)
  45、跨省设立分支机构的典当公司注册资本限额为1500万元,且为实收资本。(典当管理办法12条)
  十、旅游行业类公司
  46、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7条项)
  47、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7条2项)
  48、际旅行社每设立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5条2款)
  49、内旅行社每设立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旅行社管理条例5条2款)
  50、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限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旅行社管理条例28条)
  十二、运输类公司
  51、经营海上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限额为500万元人民币。(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8条款项)
  52、经营航空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限额为300万元人民币。(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8条款2项)
  53、经营陆路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或者际快递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限额为200万元人民币。(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8条款3项)
  54、经营上述业务中两项以上的公司,注册资本限额为其中项的限额。(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8条3款)
  55、际货运代理公司每增加设立个经营际货运代理业务的分支机构,注册资本的应增加50万元。(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八条3款)
  56、外商投资际货运代理企业必须符合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美元。(外商投资际货物运输代理企业管理办法六条)
  57、经营类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2条项)
  58、经营二类空运销售代理业务的,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且为实收资本。(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2条2项)
  59、销售代理公司每增加个分支机构或个营业点,应当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资格认可办法5条)
  60、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0万元以上。(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9条)
  十三、电信业务类公司
  61、申请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在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5条)
  62、申请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在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6条)
  63、外商投资经营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经营增值业务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5条款)
  64、外商投资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业务的,其注册资本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5条2款)
  十四、劳务派遣企业
  65、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劳动合同法5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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