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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司营业执照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

[ 发布日期:2016-08-16 点击:5619 来源:洛阳华尔智库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设立企业的各种类型。

  ()个人资企业;(二)合伙企业;(三)有限责任公司。

  二、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

  ()个体工商户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以其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相应责任。个体工商户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个体工商户不具备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

  (二)个体工商户与个人资企业的区别?

  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个自然人出资设立,也可以由家庭共同出资设立。个人资企业,出资人只能是个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清偿责任,是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是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个人资企业的出资人在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三、个人资企业与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个人资企业以投资人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人有限公司以其股东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人有限公司具备法人资格。个人资企业,出资人只能是个自然人;人有限公司,是由名自然人股东或名法人股东投资设立。

  四、合伙企业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是两种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先,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其次,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三,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合伙企业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公司是以其股东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五、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注册的资本要求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二,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

  三,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对于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设立模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使用前者,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任选择。

  六、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工商注册登记需具备的条件。

  ()办理个人资企业营业执照需具备的条件。

  1、投资人为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6、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二)办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需具备的条件。

  1、有2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6、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三)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需具备的条件。

  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名自然人股东或名法人股东投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限额;公司体股东的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而且必须次到位,不得分期缴足。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公司住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七、办理企业营业执照的基本流程。

  ()设立个人资企业营业执照的基本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即申请取得企业名称。

   2、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取个人资企业设立登记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资企业设立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即申请取得企业名称。

   2、由合伙人或者合伙人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取合伙企业设立登记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

  (1)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申请书;

  (2)体合伙人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体合伙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合伙协议

  (8)体合伙人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的委托书

  (三)设立有限公司的基本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即申请取得企业名称。

   2、由体股东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所在地登记机关取有限公司设立登记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有限公司设立申请书;

  (2)体股东身份证明;

  (3)企业住所证明;

  (4)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5)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

  (6)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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