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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注册改革中,企业经营场所等地址限制的调整

[ 发布日期:2016-08-05 点击:4134 来源:洛阳华尔智库财税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据洛阳工商注册负责人介绍,目前各地为了简化工商注册手续,提升行政审批速度和能。各地工商局采用统的执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度,由原来的“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同时放宽了工商注册的企业经营场所登记地址限制。
  接下来我们来起了解下,洛阳工商注册在这方面的调整吧!
  .允许“址多照”, 企业可使用集中办公区域办理工商注册,以节约企业房租投资成本。
  二.允许“照多址”,突破个地址只能登记家市场主体的限制。
  三.允许“住改商”,企业申请将住宅登记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由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单位后勤部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住宅所在的居民委员会,出具同意证明即可。
  四.允许产权不明可提供“四选”证明。即没有房产证又无法提交上述证明的可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使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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